
48元的腊味蒸腊黄鱼 为何上菜后黄鱼变成了白鱼
本来是带着小孩和家人外出就餐高高兴兴的事情,因一道腊味蒸腊黄鱼中黄鱼以白鱼而代替而扫了大家的兴致。
每逢周末休息,大家都会带着家人出去吃吃饭逛逛街。周女士也不例外,上周日的晚上,她带着自己的小孩跟父母外出在圆融星座里的金海华小爱都市情感餐厅用餐。各式各样的菜样在菜单上罗列的清清楚楚。周女士他们一共点了9样菜,消费400余元。其中包括一道价值48元的“腊味蒸腊黄鱼”,这是一道该店的招牌菜,所以周女士他们想尝尝味道就点了这道菜。周女士使用的菜单和服务生经确认后开具的打印凭条上,都标注了相同的名称。
等所有的菜都上来之后,大家就开始用餐了。当尝到这个腊味蒸腊黄鱼时,父母吃了几口,感觉味道不对。仔细查看了鱼肉的纹理,他们更加确定这是白鱼而不是黄鱼。随机,周女士就呼唤餐厅负责人前来证实。
餐厅负责人回应说:“这道菜的主材,确实在很早以前就从黄鱼改成白鱼了。”那为什么菜单上没有改过来呢?
餐厅经理束先生承认,“不过当时菜单已经批量印好,我们虽然手动修订,但没法确保一一改正。”周女士拿到的,就是还未及修订的单页。“这并非餐厅故意,而只是一次疏忽。”束经理强调。因此,他当时建议消费者退菜,并愿为本次用餐提供一定的折扣优惠。
商报律师团成员、江苏达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俞超认为,点菜定单经确认后,就已构成一份“消费合同”。“提供的商品与合约不符,严格来说,涉嫌‘欺诈’。”俞律师补充道,按照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周女士当时无法接受餐厅简单退菜的处理办法,于是,她全款支付了餐费,并打包走了菜品,寻求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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